6月起持广西身份证可在全区"通考"所有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与每一位车主息息相关。昨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新制定的《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措施》。这10项新措施将于6月1日起在全区陆续实施,重点突出机动车业务办理便利化、驾驶证考试证明材料简化、警企联动机制化三大方面改革,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 、机动车转籍无需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等新举措,既提高了办事效率,也节省了车主办事时间和成本。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广西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30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1422.6万名。2018年,全区的车驾管业务量达5100多万笔。与5年前相比,汽车数量增长111%,汽车驾驶人增长77%,车驾管业务总量增长60%。
为方便车主们办理车管业务,2018年以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事故处理以及互联网服务等系列改革,实施20项便民惠民措施,受到了群众的认可。目前,已在全区车驾管领域全面实施18项简单业务一证办、业务集成一窗办、业务受理一次办结,实现了车辆检验可跨省、驾驶证考试不出县区、小车上牌就近办、警企合作通城乡,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改革一直在路上。今年6月1日起,又有一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上线了。在昨日召开的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10项新措施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8项机动车业务、1项驾驶人考试业务和1项合作业务。
便民
措施
10项交管改革新措施 让市民办业务少跑腿
1
推行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全区范围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持有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全区范围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举例:小明在南宁学车考证,但下半年要被派到区内别的城市工作,他只考了科目一,担心到时还得来回两地跑。
随着6月1日后全区“一证通考”,下半年,小明可以直接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在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原来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考试地领取驾驶证,避免了两地间往返或重新学习考试。
和小明一样的区内户籍学员,今后都可以选择区内跨市异地申领考试,只要持居民身份证即可在全区任一地直接申领,也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大大减轻了经济和时间负担。
2
实行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
申请人可以凭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全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简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交,方便群众的个人车辆在区内高效流通。
●举例:老家在钦州灵山的老刘打算在南宁购买一辆国产轿车,用来上班代步。6月1日后,他凭居民身份证就可以在南宁给爱车登记号牌,不需要再提交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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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摩托车送检下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推进和完善摩托车下乡人工检验措施,协调摩托车安检机构、保险机构送检下乡,为农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摩托车检验服务,方便申请人就近申领摩托车检验合格标志。
●举例:家住南宁市某村的小陈有一辆摩托车,过去,他要到城里才能办理摩托车检验业务。随着摩托车送检下乡服务的推进,今后小陈等农村的乡亲们也可以在家门口享受上门服务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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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小型进口汽车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申请人可直接到经自治区批准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小型以下进口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举例:私企业主老张前几年买了辆进口汽车,因为县里的车管所没有权限办理注册登记,他需要开车到南宁市登记注册。今年,他打算再买一辆进口小车给儿子,6月后他就可以将车开回县里注册登记,不用再到市里来办理。
5
推行中型以下国产汽车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申请人可直接到经设区市批准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中型以下(含)国产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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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临时入境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申领
对外国人驾乘自备交通工具到我区参加自驾游等活动的,由入境始发地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以及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业务,简化流程,便捷办理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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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广西辖区内二手车转移登记
广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在检验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在区内各市之间相互转移登记、变更迁出的,转出地和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均不再审核机动车检验报告。
8
便利区内机动车转籍登记
广西辖区内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机动车在区内各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解读:以前,车辆异地转籍需要车主在迁出地A交验车辆、交回号牌、提取档案、申领临牌,再到迁入地B提交档案、交验车辆、选号领牌,车主和车辆两头跑,往返周折多、周期长、成本高。
6月1日后,车辆异地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B车管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A车管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
值得一提的是,南宁自2018年9月1日起被列为全国15个试点城市之一,已经试行非营运小微型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
9
试行机动车解抵押信息网上核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试行机动车解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网上比对核查。免去群众和企业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一站式快捷办理业务,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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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警保农邮”联动机制
联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保险、邮政等机构(部门),建立“警保农邮”联动机制,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和协管员、乡镇保险服务站、邮政所,延伸车管服务到农村,打通农村地区车驾管服务“最后一公里”。该项措施,将在南宁市试点,条件成熟后,再向全区推广实施。
●解读:2018年,南宁率先在乡镇设立“警邮”服务点,乡镇居民可以在镇上轻松办理18项车驾管业务。作为区内唯一的试点城市,目前南宁已在横县校椅镇、青秀区刘圩镇的部分农村设立“警保农邮”交管便民服务点,方便村民们办理业务。随着“警保农邮”联动机制的打造,车管业务从镇延伸到村,覆盖更多的农村地区。
热点
答疑
3类业务“一证通办” 7类业务“便捷快办”
1
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措施,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近年来,为适应人口快速流动新形势,公安部门不断放宽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方便在户籍地以外地方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学车考证。2014年12月起,我区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异地通考,目前已有94万多人在区内异地考领驾驶证,受到群众普遍欢迎。近期,公安部放宽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我们在认真总结评估广西区内异地通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异地申领驾驶证的条件,推行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
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措施,适用于户籍地在广西区内的居民以及持有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所有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6月1日以后,对户籍地在广西区内的居民申请驾驶证的,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登记凭证。对持有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
我区现有的摩托车主要分布在乡镇和农村地区,如何推进摩托车送检下乡的便民措施?
答:全区现有摩托车622万辆,70%分布在乡镇和农村地区。为了解决农村地区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问题,减少群众办理摩托车检验业务往返县城的奔波,我们将持续推进摩托车送检下乡的措施。
各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推进和完善摩托车下乡人工检验措施,加强与安检机构和保险机构的沟通协调,鼓励安检机构利用流动摩托车检测线开展检验业务,协调保险机构随同下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选择在农村圩日和节假日组织安检机构、保险机构开展送检下乡服务,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提前告知群众摩托车送检下乡的时间、地点,确保广大群众知晓并送车检验。
3
实行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具体办理条件有哪些?
答:为方便群众的个人车辆在区内高效流通,今年6月1日起全区统一实施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
申请人可以凭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全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已注册登记的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车主申请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变更备案、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解抵押登记等业务时,登记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审核车主居住证或者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凭广西辖区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适用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的车型为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小型微型载货汽车、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非免检车辆还须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主仅限为广西辖区的居民个人,车主为单位的不适用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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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如何更有效地加强监管?
答:自治区公安厅推出的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措施,主要集中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包括3类业务区内“一证通办”和7类业务区内“便捷快办”。简单说来,就是通过升级公安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打破时空、地域和证件种类等限制,减轻群众多地往返办事负担,方便群众异地学习生活和办事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服务我区对外开放,助推其他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监管机制,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起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强系统安全保障,防范系统安全风险,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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